陕西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

2001年,教育学专业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称号。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教教育学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是陕西师范大学凸显教师教育特色的标志性专业之一,也是我院最早设立的专业。该专业由1978年恢复高考后设立的“学校教育专业”演变而来。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进行过“初等教育专业”和“中等教育专业”招生改革试点,这在当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1996年起开办“教育学专业”,2007年开始列入免费师范生教育系列。

主要课程

教育学(免费师范):本科,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学论、课程论、德育原理、教育管理学、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法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技术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等。

招生要求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现代教育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从事管理、教学和教育、心理科研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掌握教育科学、管理科学和教育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就业方向

教育方面的职业一度被认为是讲授的职业,往往在小学、中学或者学院、大学里。其范围已被大大拓展,在许多专业领域也已得以发展,这其中包括指导咨询、图书管理员、媒体专家、学校的社会工作者等。教育学专业学生可以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既包括各类院校、学院,社区服务社,咨询组织,文化组织,还包括司法系统、国家级协会、委员会、研究与开发中心,政府教育部,甚至是金融机构和传媒行业也同样适合教育学专业的学生。

教育学专业小知识

1、教师是教育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2、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任务。

3、教师劳动的特点:(1)复杂性、创造性;(2)时间上的连续性、空间的广延性;(3)长期性、间接性;(4)主体性、示范性。

4、教师的素养:职业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

5、学生是教育的客体、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是发展中的人。

6、我国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是:(1)尊师爱生;(2)民主平等;(3)教学相长。从根本上说,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取决于教师的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