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_学费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所高等职业学院,也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以农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1、录取对象为报考我院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调档比例为105 %以内。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 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5、 艺术类专业不举行加试,按照艺术考试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6、 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7、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8、 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最好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9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旅游管理专业建议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方可填报;身高低于 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8米的男生因就业原因不宜填报该专业。

11、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资助体系:

学院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勤、减、贷”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

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年400-1500元;

新生入学奖学金:每生200元-500元;

勤工助学: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大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学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