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昆明市南部核心区——晋宁区。交通便利;位于宝塔山下、滇池岸边的校园更是古朴典雅、钟灵毓秀,一幢幢汉唐风格的楼宇,在滇池水景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安详而静谧,越过烟波浩渺的滇池,远眺太华、碧鸡、西山、玉案诸峰,林涛阵阵,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理想中的求学圣地。
学院占地400余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规划总在校生人数1万人。一期建设现已完成,建筑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学生食堂、室内体育馆、标准化足球场、1号、2号实训楼、4栋学生公寓及相关附属设施等。为满足高职学生的理论和临床实验学习需求,建有高标准配备的医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各种现代化教学、实验仪器配置达2000余万;建有独立的图书馆,馆内藏有纸质图书20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另外,学院有省、市级临床教学实习医院40所,附属医院5所,能够为学生见习、就业搭建良好的平台。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58人,中、高级职称占60%,副教授以上职称67人,“双师型”教师42人;6位国家级骨干教师;10位教师被评为“云南省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和临床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根本的保障。
学院现有实践基地64间,包括基础实验室和临床实验室,计划2010年10月新校区完成1、2号实验楼建设,将增加76间实验室,2013年完成3、4号实验楼,将增加实验室76间,2013年学院供专科实践教学使用的实验室将达152间。
为促进学院特色建设和骨伤专业建设,学院计划2013年在校区内建成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编制病床300张,重点建设髋部损伤科、脊柱外科、显微外科、膝部损伤科、颈腰痛科、风湿科、小儿骨伤科、老年骨伤科科室,配置医疗、教学、护理、医技人员350人,加强科研研究,转化医院单一职能模式,从临床工作中发现和提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然后再将研究成果快速转向临床应用,通过模式的转换,加强医院科研,促进学院教研,完善“产-教-研”的有机结合,尤其是在医院内建立骨伤研究室,研究传统的民间诊疗到现代化诊疗结合,从而促进学院专业特色的建设。
在现有供本专科临床实习40所实习教学医院的基础上,结合新开设的专业、层次扩充临床实习教学医院,并加强对实习医院的带教考核,开辟省外市场,扩充实习面,搭建先期就业平台,从实习形式、实习地域、实习环境、实习评估等方面扩充和提升,计划未来5年,每年投入40万资金参与实习医院教学环境的建设完善,至2015年,专科学院的实习医院达60所,其中省市级达50所,县级10所,确保与在校生人数、专业相匹配,为临床实习教学提供保障。
作为前身的云南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在十八年的办学历程中,办学成效得到省内外各大高校和社会的认可,在教育厅和卫生厅的评审批准下,先后与重庆医科大学、湖北荆楚理工学院、济宁医学院、昆明医学院、大理学院、云南中医学院、楚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联合举办普通高职教育和成人类本、专科脱产教育。已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高等医学技术人才,本、专科在校生常年达2000余名。在与全国多所医科院校联合举办本、专科教育教学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医学教育教学经验,为独立举办医学类高等职业院校奠定了良好而扎实的基础。
面向未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将秉持“精诚、严谨、创新、奉献”的校训,继承办学传统,创新教育模式,发挥学科的特色和优势,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学得好、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技能型卫生专业人才。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全日制民办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是云南省省会城市昆明目前唯一一所举办全医学类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秉持“明德 慎思 博学 济世”的校训,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的教育思想,倡导“依法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治校方针,学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50000余名中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现有在籍大、中专学生24700余人,也是目前云南省规模最大的医学类专科院校。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学业成绩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招生办公室和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分专业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云南省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通过《云南招生》、《云南招考频道》、学院网站、招生简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宣传平台等向社会公布。
今年招生计划数预计3000人。招生专业:临床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护理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对考生材料阅档后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为了便于就业,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女性考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以便完成总招生计划。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困难学生资助或奖学金,学院同时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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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初期拟开专业
中医骨伤、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专业,药剂专业。
学科专业建设及专业增设原则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建设原则,客观分析我校初期已有专业实际情况,掌握医学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医学相关岗位(岗位群)的人才需求,遵循医学教育和高职教育规律,参照《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指导性专业目录》,使学科专业规划与学院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
根据我校优势和市场需要,不断扩大专业。2011至2015年,学院在初期开设5个专业基础上增设4个新专业。初步建立起以护理、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专业为主体的多专业协调发展格局。
骨干专业建设
学院将以护理专业﹑中医骨伤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中药专业为骨干专业。利用4~5年时间,在师资力量的配置和实验、实践、实习基地设备设施的投资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稳步改造传统专业,拓宽适应面,以适应新领域对医疗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特色专业建设
结合我校自身特点和优势,骨伤高专学院将把中医骨伤专业和针灸推拿专业建设成我校的特色专业,培养的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明显优于同类院校相同专业的学生。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学院学费标准:8000元/年(学费若有变动,以学校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为准。学院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上有明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