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规则
梦不是断了线的风筝,梦是实实在在地握在我的手心的,梦想不是虚幻的,梦是属于我的。这些年我一直努力地编织着属于我的那个梦,有过追求,有过欣喜,有过失落,始终无怨无悔。看着自己的梦想一个一个破灭也是一种体验,成长的体验,因为我始终相信我还会有新的梦想。我要的是一对挺拔的翅膀,一对能带着我的梦尽情翱翔于无尽的天空的翅膀,因为我知道,只有一对有力的翅膀才能让我飞得更高更远,才能让我飞得更好。我曾经奢望过梦想可以在一瞬间实现,但我渐渐明白了,梦不是一瞬间可以“做”出来的,梦是用自己的心去慢慢编织的,是用自己的汗水去浇灌的,是用自己的毅力去支撑的。
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在川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加专业成绩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面试时间具体见校园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