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14年内启动实施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⑴合理配置县域医疗资源。
年底前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县区办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县区建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50万以上人口县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⑵建立科学投入补偿机制。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下半年启动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
⑶完善药械供应保障制度。
改革集中采购办法,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建立严格的药品供应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年底前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县区办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县区建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50万以上人口县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⑵建立科学投入补偿机制。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下半年启动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
⑶完善药械供应保障制度。
改革集中采购办法,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建立严格的药品供应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