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卫生学校录取对象_毕业证颁发

摘要: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学生没有自我分辨能力,自己不能分辨什么对他好,什么对他坏,学生没有这样的一个能力。

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学生没有自我分辨能力,自己不能分辨什么对他好,什么对他坏,学生没有这样的一个能力,因为经验,因为阅历也因为年龄,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帮助学生建立起这个观念,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去成长和发展,给学生一个优秀的未来,保证学生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成长发展前景,给学生一个优秀的未来,让学生的以后能够发展成长的更好。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9+3项目不能招生对象包括

正住户口在我省藏区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木里县,大小凉山彝区13县(区)(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高中肄业的学生。

报名及毕业证书发放

1.五年高职大专:2020年开始,四川省教育厅调整五年高职办学政策,我校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办五年高职护理(学校代码:54011,专业代号01),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办五年高职医学影像技术和药剂专业(学校代码:54911,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代号01,药剂专业代号02)。考生必须在当地就读的学校或户口薄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志愿,参加当年的中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进我校学习。

2.初中或高中起点中专:①参加当年的中考或高考,在当地就读的学校或户口薄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志愿。②自主招生:直接到我校报名者为自主招生。应、往届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可备齐相关证件(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已参加高考、中考或已取得高考、中考成绩的考生须交准考证及成绩通知单复印件)直接到我校报名(含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