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概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招收来自云南省及省外十八个省市的学生。学校现校园占地616亩,现校区校舍建筑面积6274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918.63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13.37万元,藏书24.7万册,设有模拟导游实验室、生物显微数码互动实验室、网络实验室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共1780座,教学用计算机近700台。为创办一所与丽江名城相匹配的现代化大学,学校在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按一期规划500亩,能满足6000—8000人教学、工作、生活规模的17余万平方米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新校区建成后,预计2010年丽江师专将整体搬迁到新校区办学。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共设中文、外语、旅游、计算机科学、数理、生命科学、艺术、体育、教育科学、政治教育等10个教学系。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生物教育、艺术教育等18个师范类专业和导游、旅游管理、观光农业、艺术设计、会计、舞蹈表演、食品生物技术等19个非师范类专业。其中 “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课”、“英力克英语口语课”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民族村”为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截至2009年10月,学校有教职员工362人,其中专任教师288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3%;有教授、副教授65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6%;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一人。

  从2008年起,学校已面向省外十八个省、区招生, 2009年新生报到数达2200余人。2008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4.8%,2009届毕业生年初就业率达75% 。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64人(丽江校本部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723人,另有美、英、日、韩、澳等七国短期留学生43人。学校力争实现“十一·五”末在校日制生突破6000人达到8000人规模,将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大学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厅)科研立项课题70余项,启动校级研究课题5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和其他著作10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作品100多篇,近 100件成果获奖。2008年,我校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42项,其中,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资金项目6项、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11项、省教育厅科研资金项目16项、省教育科学计划项目6项、丽江市科技项目3项。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以教育工作为中心,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立足丽江、服务云南,面向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设置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重点专业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

四、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将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2、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3、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4、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6、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师资力量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00-10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费。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