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县职业技术学校
南部县第三中学(南部县职业技术学校)地处国道“212”与省道“101”交汇处,占地170亩,两个校区,9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5973人,教职员工258人。
学校始建于1977年,校名为“南部县南隆区初级中学”,1979年首届招收初、高中各两个班,至1994年一直维持12个班的办学规模。1993年经省教厅批准更名为“南部县凌云职业高级中学”,直至2002年办学规模不足千人,其中1992年停止普高招生(2000年恢复),1999年停止初中招生(2000年恢复);2002年11月县委、政府决定将南部县凌云职业高级中学更名为南部县第三中学并保留原职中牌子,2007年2月南部县第三中学成功创建为“南充市示范高中”,2006年11月经省教厅批准将南部县凌云职业高级中学更名为“南部县职业技术学校”并于2010年10月创建为“四川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近几年南部三中发展迅猛,完成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蜕变,实现了高考本科上线人数连续5年翻番(2010年己达251人,位居全县第三名)、初中教学质量连续4年获南部县综合评估一等奖;50余教师参加市县课堂竞教、专业技能操作竞赛一等奖。
未来的南部三中将致力于内涵发展,借高、初中课改之机大力践行教学改革,使教育教学质量再次跃进;力争三年内迈入“国重”行列;尽快完成本部标准运动场、学生公寓、教学综合楼、实训楼建设,全面启动二校区建设。我们将集全校之智,举全校之力,迅速将学校打造成响誉省内的综合高中。
校长寄语
同学们:中学时光是我们求学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不管未来的路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活,未来一定会美好。今日振华学子,明朝中华英才!我真诚地希望你们,无论是在普高还是在职校,不论今天还是未来,都能够拥有良好的学习品质、真挚的感恩之心、健康的体格心理。带着希冀,去创造自己的新天地,让母校因你的成功而自豪、骄傲!
南部第三中学,坐落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学校全称是南部县职业技术学校。
南部第三中学于2009年5月份正式挂牌少年军校,该校本着(博学、正行、弘毅、卓立)为宗旨,雄厚的师资力量,严谨的教学风格,成为南充市内知名的重点中学。
南部三中是一所特色明显,“普职艺”有机融合的综合学校,其显著的办学特色响誉全省,近三年面向县内及周边县招收普高生1000人,职高生300~500人。学校郑重向家长和社会承诺:凡就读我校的高中生三年后“上可升入高一级院校学习,下可有一技之长就业”,充分利用校内的一切资源使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使每位同学的个性得以张扬。
学校于2006年先后创建并验收命名为“南充市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南充市校风示范校”、“南充市最佳卫生单位”、“南充市文明单位”、“南充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2010年南部三中已通过省验收组对我校“四川省示范职业高中”的验收工作,南部三中成功跨入“四川省示范职业高中”的行列。
2008年学校高考本科人数突破150大关,超过省重点建兴中学,2009年学校再创辉煌,本科人数达到250多人,2010年学校本科人数继续增长,已经超过270!
三中人将保持永不言败的进取精神,万众一心,同心同德铸就美好的明天。
南部职业技术学校职教部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入学要求会计 120100 三年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011800 三年
旅游服务与管理 130200 三年
服装设计与工艺 142400 三年
计算机应用 090100 三年
机械加工技术 051200 三年
建筑工程施工 040100 三年
一、招生计划:
初中:360人、普高:1300人、职高:800人 。
二、高中最低控制线:
#p#分页标题#e#普高480分(艺体生视艺体成绩降30--50 分) 、职高320分(艺体生视艺体成绩降20—30 分);普高择校生的最低控制线为360分,低于360分者原则上不办理普高录取手续。
未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外地转入学生,一次性缴择校费10000元(凭异地中考考试准考证或录取通知书等能证明在异地初中毕业且参加了中考证件办理补录手续)。
说明:
插班生不发教材、副本;复习资料、油印资料费需另缴。
初中招生办法:
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南隆镇分入学校学生,相关手续的办理在教导处进行。
职校部开设专业: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
高中部职校费收费标准
普高:凡考分低于480分,愿到我校就读的考生按以下方法收取择校费
分 数 段 择校费(元) 分数段 择校费(元)360---370 9000 431---440 4000
371---390 8000 441---450 2000
391---400 7000 451---460 1500
401---430 6000 461--480 1000
说明: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学生,择校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减收1000元
职高:
凡考生低于最低控制线320分,又愿到我校就读的考生,每低1分收择校费50元,每位考生收录取费600元;计算方法为:择校费=(320-考分)×50元/分+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