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概况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原山东财政学院、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山东省泰安市,北倚泉城济南,南临圣城曲阜,“山(泰山)水(泉城)圣人(孔子)”荟萃于此,文化底 蕴丰厚;京沪铁路、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及104国道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规划占地800亩,投资4-5亿元,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400亩,投资3亿元,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教学楼等教学行政用房近5万多平方米,学生宿舍近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并建有功能、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学生公寓、太阳能浴池、学生餐厅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
学校现有在校生6000人,开设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闻学、保险、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英语、日语、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等24个本科专业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等6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五大学科门类。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独立学院的“核心竞争力”。东方学院按照“人才兴校”的理念走“人才强校、专家治校”之路,依托学校母体逐步建立起一支以首席主讲教授和专业责任教授为核心,以讲师为教学骨干,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在师资配备上,我院根据独立学院办学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有专任教师达到全体师资总数的50%以上,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或者讲师以上专任技术职务达到90%以上的标准进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院发展规划,2015年在校生人数将达到8000人,根据国家规定的18:1的师生比,届时我校教师总量将达到533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 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我国和山东区域经济的发展培养优秀财经人才。
学校在与山东财经大学“高位嫁接,承包办学”的基础上,坚持与母体错位发展。根据“建设教学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推行特色教育教学工程和教学质量工程,实施“一体两翼” 战略,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学校确定了“两步走”的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保证质量上规模”,“十二五”期间“稳定规模上层次”,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把我院建设成为学科结构更加优化合理,部分学科优势特色明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规模适度,办学效益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示范性独立学院。
面对新的历史起跑线和战略机遇,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弘扬“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践行“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按照《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宏伟蓝图,不断焕发激情活力,正朝着既定目标阔步前进。
设有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录取规则第四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分数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p#分页标题#e#第十六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实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看其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按加分政策提档,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加分录取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不再考虑加分因素。
第十八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区、市)的考生,参照“第十六条”之原则进行录取。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凡有文艺、体育和其他专长的考生,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须在招生录取前与我校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可,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我校对外语将限外语单科成绩,具体分数将视情况而定,且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部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独立学院的“核心竞争力”。东方学院按照“人才兴校”的理念走“人才强校、专家治校”之路,依托学校母体逐步建立起一支以首席主讲教授和专业责任教授为核心,以讲师为教学骨干,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在师资配备上,我院根据独立学院办学的有关要求,按照专职专任教师50%,专任教师30%,外聘教师20%的比例进行师资队伍建设。
8、本科学费标准为热门专业(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13000元/年,其他普通类本科12000元/年,艺术类本科14000元/年,普通专科学费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学校现有在校生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