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和专修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招生计划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招生对象、招生要求
1、入学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免试入学;
2、考察学院
学院每年公历7月15日、8月1日、8月15日三天,组织学生和家长统一免费乘车到校参观报名。有意到陕西三和专修学院上学的学生及一名家长,可提前五天和当地报名点工作人员联系。
3、报名地点
学院面向社会招生。每年秋季公历6月10日,春季农历正月初七,在陕西、甘肃、宁夏三省(区)的各市县咨询点,河南、山西、四川、青海、内蒙的部分市(县)咨询点,宝鸡火车站广场的陕西三和专修学院招生安置中心和学院接待室报名,节假日不休息,专门接待来访、咨询、报名的学生。
4、开学时间
学院每年秋季是公历8月15日—8月19日入学报到,8月20日正式开学,春季是农历的正月十七报到,正月十九日正式开学。为了照顾路途较远的外地学生或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秋季报到时间延长至公历9月10日,春季延长至农历正月二十五日。
5、宝鸡接站
学院招生安置中心就在市内火车站广场,下火车出站向广场五星红旗处走,下台阶右侧向前50米即到;坐汽车到宝鸡后可乘公交或出租车到招生安置中心。招生期间火车站、汽车站均有接站人员。可拨打办公电话:0917-3221708、3233030(白天)联系,学院会派车到现场接送,晚上8点以后到宝鸡,可自行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学院,学院报销车费。
6、生活用具
入学新生自带被褥和换洗衣服。学院给每个新生配发两套军装及鞋、帽,一套工作服;每人配发暖水瓶、被套、床单、枕巾、蚊帐、洗脸盆、毛巾、牙具、餐具各一套(费用已收)。学院的超市还备有被褥,供学生家长选购(普通180元/套,优质270元/套)。
7、报销路费
学生在当地报名,如果是乘学院组织的车辆来校报到,路费由招生老师负责。当地没有报名或因故无法联系到招生老师的,在指定的参观时间内(7月15日、8月1日、15日)到校报名,并交清本学期费用后,报销一名家长和入校新生的单程硬座车费。
8、更改专业
新生入学后,如确实对原报专业感到不满意,可在9月5号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征求家长意见,经教务处审批后,给予调整专业。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学费、助学金一、国家助学金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西安市周至县等陕西省集中43个连片特殊贫困县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资助范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每生每年申请一次,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料:
1、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三级贫困证明:①农村户口:村委会、镇政府、县民政局盖章;②县镇非农户口:居委会、镇政府、县民政局盖章;③城市非农户口:居委会、镇(区)政府、市(区)民政局盖章。
4、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国家免学费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根据就读专业不同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或2600元学费减免。
申请“国家免学费”资料:
1、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一份。
2、农村、县镇非农户口: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城市户口: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三级贫困证明(居委会、镇(区)政府、市(区)民政局盖章)。
4、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1、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必须是九年义务教育正式毕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学生。
2、国家资助金采用中职学生资助卡集中发放模式,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资料,需学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校统一办卡。
#p#分页标题#e#3、如果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及学院助学政策,需要各准备材料一份,三者不共用一份材料。以上资料要求新生入学前准备就绪,入学分班后统一收缴,截止时间9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招地址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