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夏旅游商务学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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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容仪表是学生文明修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学生仪容仪表既要符合学生的身份、性别特征和年龄特点,也要遵循我们民族传统和习俗的基本约定以及当代文明社会的公认准则,在美的追求上外表与内涵并重,不赶时髦,不图虚荣,不盲目模仿、攀比,更不能模仿、追求一些媚俗、低俗、败俗甚至颓废、堕落的所谓时尚。根据国家颁布的《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学生的仪容仪表做出规定。
一、学生仪容仪表的要求:
(一)、头发要求:1、学生不允许烫发,不准染成头发本色以外的颜色。2、不准用发胶、着哩水、摩丝等定型剂制作怪异发型。3、男生要剪短发(提倡理平头),不准留长发和中分发,头发前不过眉毛,侧不遮掩耳朵,后不过衣领。4、男生不准留胡子,不留鬓角,不准理光头。5、女生前额头发不过眉,不准留披肩发,过衣领的头发必须扎起,不得使用怪异及过于花哨的发卡。6、不理其他怪异发型。
(二)、面部要求,除演出需要外,不准画眉、纹眉;不准绘眼影、眼线;不准涂口红、睫毛膏;不准抹粉。
(三)、服装要求:1、服装要简朴大方,要符合学生身份、性别特征,穿衣不准时装化、成人化。不允许冬夏服装混穿、男女服装混穿及其他不搭配的穿法。2 、女生不穿超薄、透、露的衣服(如露肩露背的吊带衣裙、露脐上装、超短裤、超短裙、低腰裤、紧身裤和半透明服装)。3、不得外穿汗背心、内裤于宿舍以外。4、外衣的钮扣必须全扣上。5、男生不得赤裸上身。6、除体育课和体育训练外,不准穿背心出现在校园的教学和办公区。7、外穿拉链衫拉链至少拉上2/3。8、内衣不得长于外套,衬衣、T恤衫类的上衣必须扎进腰带内。
(四)、穿鞋要求1、除宿舍区外不准穿拖鞋。2、穿鞋时有鞋带要系好鞋带,有搭扣系上搭扣。3、不准把凉鞋当拖鞋穿。4、不准穿高跟鞋(学校安排礼仪除外)。5、不准穿时装化的鞋。
(五)、指甲要求1、不准留长指甲。2、不准涂指甲油、染指甲。
(六)、其它要求1、不得佩戴饰物(如耳环、耳钉,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玉佩、佛珠等饰物),不得戴护身符。2、不得纹身、绘身、粘纹身贴。3、不准带不适宜学生特点的休闲、时尚类的提包、挎包、背包等。
二、违反本“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的处理办法1、第一次违反“仪容仪表要求”的学生,进行批评和警告并登记在“违犯仪容仪表要求记录单”上,并将学生交由班主任或家长带回限时整改。未按要求限时整改并符合“仪容仪表要求”的,当面交家长领回,停课3—5天整改,反省检查,给以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符合要求后写出申请复课,由家长签字认可和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经学生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课。2、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违犯“仪容仪表要求”的,或严重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开除学籍处理。3、对佩带饰物和携带违反规范的包进校园的,一经发现,即没收佩带饰物和包。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