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及资助政策
学校住宿有两种标准,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四人间)1200元/年·生。教材费按实计收。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与管理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理工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及学费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国语学院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教财[1993]51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保证其在校的月收入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临时困难补助的适用范围如下: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学生。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遭受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学生。
3.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其他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学生。
4.因为助学金或其他资助暂未到款或其他外在因素导致在校经济出现临时困难。
第二条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须在出现临时困难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申请,过期不予接收。
第三条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困难程度酌情给予不同档次的资助。
第四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第五条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程序和办法
1.学生将申请书报所在系部;如学生本人病情严重无法填写申请材料,可由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提交申请。
#p#分页标题#e#2.各系部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核准无误,签字盖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上报学生资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3.由计财处对审批合格的学生采取转卡方式发放补助款。如遇紧急情况可领取现金,由财务老师迅速制表发放。如果学生本人不能领取,可由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凭系部证明代为领取。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