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对于幼儿老师工资待遇以及编制处理方案
至于幼师编制长期存在的问题,民盟中央建议,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幼、小教师编制资源,争取对学前教育进行单独列编。鼓励地方成立幼教集团,对辖区范围内非在编教师进行统一分配管理,通过政府购买幼教集团服务的形式,尽快完善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并给予非在编教师参照事业单位社保待遇。
“编制是个老问题,或可以尝试突破编制的新方法,例如未来可以有一部分教师是有编制的,另一部分教师则通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制问题。”朱永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以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北师大教育学部教授庞丽娟在接受中国教育报采访时说,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明显发展,但在一些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仍是薄弱环节。一些幼儿园缺乏经费运转困难,一些幼儿园因缺乏专业合格教师,小学化现象较为普遍。
庞丽娟分析指出,存在上述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对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缺乏真正认识,一些政府部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深层次原因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制度等短板依然突出,适应于我国新形势下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最上位、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尚未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关键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庞丽娟说。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党委书记李久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明确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和运行保障机制,以及幼儿教师的身份地位和基本权益保障。
在庞丽娟看来,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应坚持公益与普惠、政府主导、改革与创新、公平与均衡的理念,把立法的重点,一方面放在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和定位、职责及分工协调机制、管理体制与机构、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财政投入体制和运行保障机制上;另一方面应放在确立以公办园、公办性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并多元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明确学前教师的身份地位等基本权益与保障,以及建立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扶助制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