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_资助政策

       学生现在的年纪正是自己的美好青春,我们要在这个时间里面尽情的发挥自己的优势,我们要在自己的青春里面对自己的未来做出积极的规划,我们要勇敢的追梦,不要在学校里面荒废自己,我们要对我们的生活充满热爱,不要辜负我们的青春,青春就是应该努力的奋斗,书写自己的光辉,不要让我们的人生留有遗憾,我们的未来会是一片光明。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学院下设6个二级学院和2个基础课程教学部,承担着32个专业,9000余名在校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是一所专门培养实用型、技能型技术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云南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云南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根据《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2.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云南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奖励及贫困资助
       学院根据国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品学兼优、达到国家级或省级标准的学生,给予国家级或省级的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学分量及学分结构符合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册(含户主页、本人页)、《成绩通知单》、《毕业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团员请办理好团组织关系;

  3、自备行李、学习、生活及御寒等用品;

  4、自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0张。

办学地址

  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五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王筇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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