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昆明市教育局,是一所国有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2002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首批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建设示范学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1月被教育部评定为“全国职业技术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昆明市唯一一所推广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的试点学校,香港华夏基金会项目资助的学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基地建设学校。
代码 专 业 招生人数 学制 办学形式
160100 学前教育 180 3 中专自办、大专于南京师范大学联办
90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80 2+1 自办
90600 网站建设与管理 30 2+1 自办
90100 计算机应用 (电子商务方向) 40 2+1 自办
90100 计算机应用 (工业产品设计方向) 30 2+1 自办
90300 计算机平面设计 60 2+1 自办
40200 建筑装饰
(市内设计方向) 60 2+1 自办
11500 园林技术
(花卉技术方向) 30 2+1 自办
11600 园林绿化 30 2+1 自办
120400 金融事务 30 2+1 自办
120100 会计 70 2+1 自办
121000 市场营销
(成品油销售方向) 60 2+1 自办
91300 电子技术应用 40 2+1 自办
130100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30 2+1 自办
130200 旅游服务与管理 30 2+1 自办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到我校面试体检通过后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报读我校的学生携带初中毕业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其中一样到学校招生办报名注册。
录取规则: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助学政策:就读我校的学生,根据昆财教【2013】28号文件 规定,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以及部分一、二年级学生可享 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收费标准:根据 “昆財教[2013] 28 号”文件规定: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不符合上述条件学生按毎学年1000元收取。书本费3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