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师师范学校分享幼儿归属感的培养研究
归属感,是社会领域研究中常常被提及的一个词,却无疑又是教育实践中的软肋。如何落实《指南》中“具有初步的归属感”这条社会领域的目标,许多一线老师感到很有难度,原因有三点:一是《纲要》中没有提及这个内容,许多老师觉得陌生;二是对归属感的含义,特别是幼儿归属感的界定认识模糊;三是对具体的实施策略和方法没有把握。为了帮助教师们解决在实践《指南》中的这一困惑,成都幼师师范学校将研究的重点聚焦在“如何培养幼儿的归属感”。
厘清幼儿“归属感”的内涵
何为归属感?北京师范大学冯晓霞教授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 (以下简称《指南解读》)一书中提到,所谓的“归属感”是指个体认同所在的群体(团体)并感觉自己也被群体认可和接纳而产生的一种隶属于这个群体、与这个群体休戚相关的感觉。
归属感对于人的社会性、甚至人的个性的发展至关重要。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将“归属与爱的需要”建立在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两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上,列为人的重要的心理需要。相关研究发现,一个人对某个群体(家庭、班级、学校、家乡、祖国等)的归属感会影响他对这个群体的亲疏度和对群体规则的接受度。一般而言,归属感强的人往往具有主人翁意识和规则意识,能自觉接受和遵守群体规则,会自动将个体和群体联系在一起,为自己作为群体的一员感到自豪并愿与之共荣共辱。一个人如果没有可归属的群体,就会觉得没有依靠,孤独,缺乏心理安全感。
成都幼师师范学校的莫源秋老师在《幼儿的归属感需要与心理卫生》一文中提到,幼儿的归属需要是指幼儿对同伴、教师及所在班集体的需要,是幼儿希望自己被同伴、被教师认同和接纳的一种心理需要。在情感上,每个幼儿都希望自己属于一定群体并成为其中一员。
如果幼儿能够和同伴、教师保持有意义的联系,自己的主张、能力、价值、贡献能够得到同伴、教师的认同,与同伴、教师间能够互相接纳并互相关心和帮助,那么幼儿的归属需要就会得到满足,幼儿对幼儿园、特别是对所在班集体就会有一种归属感。相反,如果一个幼儿对班集体没有归属感,那么他往往就会形成压抑、不安、自卑等不良情绪,就会产生孤独感,无法从幼儿园的生活以及与同伴的交往中获得乐趣。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从小没有归属体验的儿童,长大以后往往会出现许多社会心理问题,比如不会与别人交往、没有朋友、不被别人爱、也不会爱别人。
仔细研读《纲要》可以发现,虽然《纲要》中没有明确提出“归属感”,其实在目标中已经渗透了归属感的内容,如,第三条“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第五条“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等。《指南》只是将《纲要》中的内容按照年龄段的不同从幼儿发展的角度阐述并更加具体化了,也更增加了教育的实操性。
剖析幼儿“归属感”的心理维度和培养原则
归属感既是一种心理需要,也是一种情感。它是一个个体或集体对一件事物或现象的认同程度,并与这件事物或现象发生关联的密切程度。对于不同的对象,归属感的维度往往是不同的。探究幼儿归属感的心理维度,可以从安全感、价值感、规则意识和集体意识四个方面来描述,即当一名幼儿在一个班级中感受到充分的安全,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了解并维护集体的规则,承担起自己对于班级的责任,认识到自己是集体中不可替代的一员,以班级为荣并乐于为班级增光时,他就有了切切实实对所在班级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