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参合重性精神病病人门诊药费全免

      福州将24种免费药品纳入“基本服务包”

      参合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药费全免


      自7月1日起,福建省福州市重性精神疾病参合患者可享受基本药物门诊免费治疗,每人每年限额补助1800元,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超过部分由救治医院承担。

      该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福州市农村重性精神疾病新农合门诊优惠救治方案》,通过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规范临床管理等措施,着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缓解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收治压力。目前,该市首批确定两家精神病专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施行新政,并将所有可以免费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服务包”药品目录,“基本服务包”已纳入21种精神科药物和3种辅助治疗药物。

      该市规定,符合救治条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向试点医院提出救治申请,由试点医院与患者签订优惠救治知情同意书,在新农合信息系统登记后,就可在试点医院享受“基本服务包”内门诊药品费用全免服务。对有特殊治疗需求的患者,产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补偿起付线,并执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70%的补偿比例,由试点医院即时结算新农合补偿款。

      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福州市每年约有5000名参合农村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各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接受治疗,其中门诊治疗占60%左右,去年人均门诊费用为2653元,其中,药费占90%以上。此次出台的新政通过免费提供“基本服务包”药品,基本实现特困患者门诊治疗零自付,可以有效引导康复期患者在门诊接受持续、规范治疗,降低患者病情复发及肇事肇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