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率先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诊疗定“路径”试点

今年,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人数要达到5万例以上,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并探索通过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分级诊疗、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近日,江西省卫生厅出台《2013年江西省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路径管理的工作目标。

      2010年8月,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诊疗路径试点工作,2年多以来,该省共767个机构开展试点,完成病例近4万例,诊疗规范度和医疗质量明显提升。

      《方案》规定,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基本诊疗路径管理领导小组,制订本院路径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本院实施性路径,交由县(市、区)卫生局及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严格执行路径进入标准,按照路径规定的诊疗项目开展医疗活动,认真做好病历和路径表单书写。力争将路径实施的变异率控制在20%以内。加强入径病人回访工作,对同一疾病未入径病例和入径病例的医疗质量差异进行系统性回顾分析,逐步完善路径管理持续改进体系。

      《方案》规定,以路径管理病种为纽带,建立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公立医院派临床、药学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帮扶;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乡镇卫生院与公立医院建立稳定的双向转诊工作关系;乡镇卫生院要按路径的转诊指征、方法进行转诊,做到合理首诊、安全转诊。同时,接受转诊的公立医院对病人诊治后,在乡镇卫生院有能力承担疾病的后续治疗时,要适时将病人转回乡镇卫生院并指导后续治疗。

      江西省卫生厅将统一编印培训教材、统一培训模式,开展基本诊疗路径中部分病种的示范培训,对市、县(市、区)专家组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路径业务知识规范化培训,涵盖13个专业57个病种,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各地要建立路径管理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进入路径病例数、变异数、入组率、完成路径病例数等基本指标,逐步建立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