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出台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列出三年规划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出台2013年~2015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整治职业病危害。今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须达到40%以上,明年达到50%以上,2015年达到70%以上。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对职业危害严重、治理无望的单位(企业),将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南昌市要求,用人单位须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该市要求,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禁止使用童工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南昌市要求,用人单位须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该市要求,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禁止使用童工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