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年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大门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大门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行政关系隶属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位于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环境幽雅,交通便利,面向经济社会需要培养综合素质较全面的技术技能人才。  

校园占地面积381.72亩;校舍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学院配备了111人的教职工队伍,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专任教师82人(其中:有云岭教学名师1人、云南首席技师1人;副高以上专任教师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43%;硕士以上专任教师3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59%;双师型教师7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37%)。配备了12个校内实训中心和20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实训楼有普通车床,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工业机器人设备,柔性制造系统,液压气动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机械装调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等教学仪器设备。  

学院坚持品德铸魂,技能立身,特长添彩,作风塑形的人才培养体系,主动融入与服务国家战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以工科专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形成面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信息等第二产业的工科专业为主体的办学格局。

2020年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学费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  

注:自2020年起,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城市低保户学生和孤儿在校期间无条件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五)直招土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土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_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族聚居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认可其加分。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不需考生付费)。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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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以及教材费、杂费等各类代收费用。事业性收费标准已报经云南省物价局备案,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电话:0871—6869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