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院行政隶属云南省教育厅,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操场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网络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音乐表演、乐器制造与维护、声像工程技术、戏剧影视表演、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播音与主持、文秘、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舞蹈表演、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体育艺术表演、婚庆服务与管理。部分专业有省外招生计划,具体的计划以各省的招生计划为准。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五四表演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招生计划
2020年学院23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各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宿舍
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17号
招生咨询:0871-65167771
网址: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校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