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0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美丽校园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美丽校园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唯一科技城——绵阳。学校有六十年的医学教育办学历史,为川内外培养出近10万名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第44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成翼娟教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康复医学中心主任、华西康复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何成奇教授,全国著名小儿推拿专家、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廖品东教授等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学校现占地面积840余亩,开办有医、护、药、康复等23个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其中护理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学校被列为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目前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达1.3万余人。  

学校现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11家,教学医院30家,省内外实习基地152个,毕业生实习覆盖率达100%。学校已与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加拿大、英国、巴西、泰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启动了学术交流合作。学校建立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初次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6%左右。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相继获得全省“平安校园优秀单位”、“全省资助公益单位征集优秀组织奖”、团中央“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师资介绍

学校现有教职工510人,其中高级职称140余人,双师型教师220名;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5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突出贡献专家11人;“四川省十大名中医”2人、“四川省名中医”10人。近5年发表学术论文2900余篇,承担市厅级以上各类科研课题180余项。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学校面向四川、山西、内蒙古、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南、江西等省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2.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护理、  助产、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体育保健与康复等15个专业。

3.招生计划: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专招生计划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专招生计划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历提升

学校与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四川大学、攀枝花学院开办了不同类型的本科教育,先后与俄罗斯、巴西、英国、日本等10余个国家建立起了学术交流机制,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韩国江原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办学关系,为学生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1.学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川价费[2004]118号、川教[2007】 190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国控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等五个)为5000元/人/学年,其他非国控专业为4100元/人/学年。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用:

依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收取。不同校区不同条件的住宿楼栋收费标准有所差异。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情况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多元化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校贫困生相关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项标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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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特殊性,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能被录取:学校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学类各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形势  

学校建立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就业创业信息网定期向各专业学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学校坚持举办秋季校园就业“双选会”和网络招聘会,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6%左右。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中路1号

电话:0816-239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