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2019招生章程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办〔201754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创始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秉承“厚德崇信 博学尚技”的校训,以打造花园式校园为目标,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多技能、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全力培养和输送目前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西靠职教园区,南倚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邻郑州中原西路景观大道,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35%。学校设三院四系两部:即信息学院、财经学院、国际学院、艺术系、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附属中专部。学院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数控机床实训室、汽车实训室、建筑施工技术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环境艺术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表演室、会计模拟室、客房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导游实训室、画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第四条 培养层次为三年制专科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的中职学生)

第六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在河南省阳光高考平台等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考生均须通过现场确认环节。

第四章 体检要求

第七条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要求。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八条 考生录取成绩为考试成绩(艺术生为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

第九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毕业和就业

第十二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奖、助、补、贷措施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五条 勤工俭学(给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

第九章 纪律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招生工作,做到“十严格”,认真落实“十严禁”。

第十九条 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章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

邮政编码:450121

联系电话:(037164962567 64962019

到校路线:郑州火车站或中原路乘12路公交车至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