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学费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汉语言文学
5000-5500
汉语国际教育
5000-5500
英语
5000-5500
日语
5000-5500
德语
5000-5500
学前教育
5000-5500
特殊教育
5000-5500
教育康复学
5000-5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5000-5500
物理学
5000-5500
化学
5000-5500
音乐学
10000
绘画
10000
体育教育
5000-5500
历史学
5000-5500
思想政治教育
5000-5500
艺术教育
10000
特殊教育
5000-5500
生物科学
5000-5500
地理科学
5000-5500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2)奖励人数:每年由国家下达,博士研究生占3-4%,硕士研究生占2-3%。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6万元/年。
(2)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标准:学校每年依据研究生注册人数将学业奖学金额度(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年/生、硕士研究生0.6万元/年/生的标准)下拨至各单位,各单位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
(2)奖励人数: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4.校长奖学金
(1)奖励金额:2万元/人。
(2)奖励人数:每年不超过10人。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备注:适用范围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
5.其它奖(助)学金:
按照奖(助)学金出资方意愿、相关章程及《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实施。
6.助研、助教和助管
(1)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及出资办法维持现行政策不变;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为6000元/年(5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
(2)在新方案出台前,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管理及实施办法暂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7.国家助学贷款
按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发展历程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
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
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
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
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
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
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
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
2020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