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_录取规则,招生对象
我们向往英雄 渴望成功。因为我们都渴望成为旁人眼中能在一片领域打出新天地的大人物。驰骋在自己渴望征服的原野,肆意释放本性,这才是英雄。古时,对英雄的描述莫过于"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早在远古时期,便有了"女娲补天""夸父逐日"的神话,这不仅迎合了懵懂时期远古人渴望神明的思潮,更符合先人欲摆脱自然界束缚的精神。
学校简介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5年10月的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曾升格为郑州水利专科学校、河南水利学院,举办过四届普通专科,并与河南电大联合办学举办过15届普通专科。学院先后为社会培养大中专毕业生3.8万人,其中普通专科层次毕业生1.2万余人。
学院办学始终坚持“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办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学院已连续三次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招收计划
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科类招生计划,报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的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范围
今年对河南、河北、山西、安徽、陕西五省招生。
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工作在有关省招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并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
1.根据有关省投档有关规定,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2.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有不诚信记录者,我院可予以退档。
3.外语语种: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4.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我校予以认可。 我院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有关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
奖助政策
学院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享受我院提供的其他形式的困难补助,顺利完成学业。此外,我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通过勤工俭学的途径获得资助。
考生问答
1.如果录取的专业不喜欢,可以转专业吗?
答:我院新生在入学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具体规定按《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如果被录取了,又报名参军入伍了,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吗?
答: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亲属在正常报到时间带齐报到手续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3.你院毕业生能专升本吗?
答:可以。我院注重学生基础文化教育,毕业生升学基础好,每年参加专升本学生的录取率达80%以上。
乘车路线
地铁:乘坐地铁1号线到紫金山转2号线,乘坐地铁2号线至“东风路站”下车,沿花园路向北200米路西。
公交:郑州火车站东广场乘坐29路、32路等公交车到花园路与鑫苑路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