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_资助政策

摘要:学校最关心的就是学生的就业,我们学校从开设良好的专业,到给学生一个良好的教育,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够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就业吗。

学校最关心的就是学生的就业,我们学校从开设良好的专业,到给学生一个良好的教育,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够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就业吗,就业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所要具备的,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中,良好的就业才是学生以后的归宿,我们也在不断的探索新模式,能够帮助学生的学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就业,给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良好的基础。

招生类型:学院招生类型分三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测试招生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生、定向培养士官生、艺术类和中职生对口招生;单独测试招生包括普通生、贫困县和现代学徒制订单班招生。

招生计划与录取:

学院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单独测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招生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向各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投档方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适当调整比例。

学院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学院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招生:学院美术类装潢艺术设计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第一学期末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奖助贷政策

(1) 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等受奖助面超过60%;

(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

(5)单设国防助学金,在校入伍学生可以直接享受。

(6)精准扶贫:被确定为精准扶贫的学生可以直接享受一等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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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652号、1133号)执行,普通生学费4500元/学年,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