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

摘要: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希望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这是我们学校所愿意看到的。

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希望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这是我们学校所愿意看到的,但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们学校还暂时达不到那样的一个标准,所以我们学校要更加的努力发展自己给学生一个更好的未来,给学生一个更加优秀的成长,我们自身的成长也是必不可少的。是需要我们学校更多的去发展自我才行。

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分类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甘肃省教育厅审批。

经国家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高考(包括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录取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当年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综合评价招生方案执行。五年一贯制招生按省教育厅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我院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个别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语种要求等情况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他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工作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办理请假手续而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综合评价、五年一贯制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时须按当年招生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3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另外学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请使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

1. 户口迁移证(机打)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身份证号要核对正确。

2. 户口迁移证10月20日前须交到学院保卫部,过期不予办理。

3. 迁移地址: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

三、新生团组织关系由原毕业学校校团委开至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四、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统一标准,新生的床上用品学院统一配发(11件套,包括枕芯一个,被套两件,被胎一件,床单两条,枕巾两条,枕套一个,褥胎两个)

收费标准:

学费   4500元/学年  
住宿费   900元/学年  
新生校服、实训费、军训服   233元(现金,代收)  
保险费   90元/年(在校生意外伤害保险50元、在校生意外医疗保险40元)  
教材费   1000元(多退少补)  
转户费   转户学生户口迁移等费用100元(代收)  
床上用品   369元(现金,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