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摘要:当然我们也会给学生们更多的帮助,帮助我们学校的学生进行就业,我们学校的学生除了要有一个过硬的专业之外。
当然我们也会给学生们更多的帮助,帮助我们学校的学生进行就业,我们学校的学生除了要有一个过硬的专业之外,我们也需要给学生一个专业平台,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更好的就业和发展,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成长中,我们一点点的去教育发展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们希望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成长中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发展。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01 | 舞蹈表演(表演,表演与教育、编导) | 三年 | 10000 |
02 | 戏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10000 |
03 |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 | 三年 | 6000 |
04 | 影视编导 | 三年 | 10000 |
05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8000 |
06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6000 |
07 | 音乐表演(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演唱) | 三年 | 10000 |
08 | 音乐表演(器乐) | 三年 | 1000 |
09 | 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设计) | 三年 | 6000 |
10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6000 |
11 |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雕塑设计) | 三年 | 6000 |
12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6000 |
13 | 室内艺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 | 三年 | 6000 |
14 | 产品艺术设计 | 三年 | 6000 |
15 | 艺术设计(对口高职) | 三年 | 6000 |
16 | 环境艺术设计(对口高职) | 三年 | 6000 |
17 | 动漫设计 | 三年 | 8000 |
18 | 游戏设计 | 三年 | 8000 |
19 | 美术(书法) | 三年 | 8000 |
20 | 动漫设计(对口高职) | 三年 | 8000 |
21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700 |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普通类平行志愿为105%)。
3、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进档考生,以此类推。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广州奖学金(2000元/年)评定,学生考前系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的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