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概况

山东警察学院概况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山东省济南市,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60多年来,三迁校址、十易其名,为革命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山东警察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唯一的警察本科院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山东警察学院目前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573人,其中,本科2673人,专科900人。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已为国内30个省市(除港澳台)培训公安局长近3000人。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从2006年至2010年10月,已经举办了24期国外警察培训班,培训了30多个国家的392名高级官员。
山东警察学院目前有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占地200亩,是院部机关办公地,培养三、四年级学生;东校区位于高新区工业南路32号,占地面积220亩,设有管委会,主要是培养一、二年级学生。全院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余平方米。

山东警察学院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开设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三个专科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建有警用武器、痕检、文检、法医、刑事化验、刑事音像、现场勘查、防爆排爆、测谎等48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00多万元。建有2个独立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信息网”联通。

山东警察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公安专业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学管理队伍。现有教职工528人,专业技术人员40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9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人。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山东警察学院形成了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实际工作,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公安警察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在职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和公安警察科技研究中心。

山东警察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治安学、侦查等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开设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三个专科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我院录取批次为提前批。

第二十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考生政审和面试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情况和综合评价信息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本、专科军检线。

第二十二条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女生录取比例为15%。

第二十三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规定,按各市预分计划进行录取,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第二十五条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专业安排以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文理、男女比例和地区分布等因素。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山东警察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山东警察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公安专业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学管理队伍。现有教职工528人,专业技术人员40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9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人。

山东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山东警察学院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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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和其它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

学费:4800元/年·人;住宿费:500~800元/年·人。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警察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573人,其中,本科2673人,专科9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