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自治区司法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察的基地。建院以来,学院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先后被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爱国主义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政府主席马启智,以及任启兴、韩茂华、马文学、陈守信、郑小明等自治区领导和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吴爱英先后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学院一套班子,五块牌子,还挂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律函宁夏辅导总站四块牌子。
现面向全国11省区招收大专层次的高中毕业生,在本区招收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层次的初中毕业生。学院除举办学历教育外,还承担着法律类成人学历教育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公务员、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业务的培训和全区法官、人民调解员、法警的培训任务。现有在校生2100余人,各类函授生4000余人,每年培训干警1000多人次。
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交通便利、环境幽静。现有校园面积344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新校园全部建成以后,有全区同类院校一流的校园网和较完备的教学设施。
专业设置
学院设应用法律1系、应用法律2系、司法信息技术管理系、刑事司法系、基础部、实践教学部、图书馆等教学教辅机构。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学院设有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财会实验室、文书实验室、速录实验室、信息专业实验室、警体训练室、室内射击馆、驾驶培训模拟实验室、驾驶培训中心等实训教学设施。有计算机337台,有教练车16辆,馆藏图书10万余册。电子阅览室有计算机40余台。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化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28名,中级职称26名;硕士研究生15名,在读硕士研究生11人。2006年学院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宁夏大学、宁夏党校、公安厅8名全国全区知名学者和专家为客座教授,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师资力量。学院注重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具备律师资格、法律工作资格、会计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36人。
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政治建校的办学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学生学习、生活都必须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
学院十分重视教学改革,2006年聘请区内外各行各业专家组建了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定期论证专业设置情况。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主干课,强化技能课,抓好基础课”并结合市场需求及时对专业进行调整和改造,加大实践技能的培训力度。学院开设了书法、速录、计算机应用、司法口才、司法文书、摩托车驾驶、汽车驾驶及警体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不仅可以取得大专毕业证,还可以取得计算机等级证、速录资格证、秘书资格证和汽车驾驶证等证书,拓宽了就业渠道。学院根据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中职开设计算机速录和法律事务专业,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可以取得中专毕业证和汽车驾驶证、速录证等证书。
毕业方向
学院积极为学生创造提高学历层次的条件。学院成教部设有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开设法律专业本科。设有中华律函宁夏辅导总站,开设律师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同时报考上述本科函授学习。最近,经教育厅批准,学院部分课程的学习成绩可以直接计算为律函自学考试成绩,为学生参加律师本科学习提供了方便。
就业质量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专门设置了就业指导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学生就业提供服务。近年来就业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2007年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决定今后司法厅及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条件,商人事部门优先考虑学院毕业生的录用问题,这为毕业生将来进入司法警察队伍创造了条件。
#p#分页标题#e#2007年,学院为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东西部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分别与山东龙口高级职业学校、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学生进校时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毕业生就业。办学形式为1.5+1.5,即前一年半在本校学习,后一年半在联合办学院校学习(其中一年学习,半年在用人单位实习)。还在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福建时代人才学校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实习就业提供了保证。今后,我院将继续与东部院校合作,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更多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