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概况
枣庄职业学院(枣庄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院。学院坐落于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中段,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规划面积850亩,一期建成521亩,全院510名在职教职工中,具有硕士学位及在读硕士学位人数达10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61人,“双师型”教师占到专业教师的60%以上。现有各类在校学生7600余人。
枣庄职业学院是在枣庄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枣庄技术学院前身是枣庄市高级技工学校,2002年升格为枣庄技术学院,2003年5月在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中,枣庄卫生学校和枣庄农业学校整建制并入枣庄技术学院。为推动学院的不断发展壮大,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新校区,2006年12月,在新城凤凰山下举行了隆重的新校区奠基仪式,拉开了新校区建设的序幕。2008年3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枣庄职业学院;4月8日,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9月枣庄职业学院首届大专新生顺利入学,实现了当年创建当年招生。
学院确立了“高标准起步,规范化管理,跨越式发展”的高职教育发展思路,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视学科建设为办学灵魂,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多层次办学,现已形成涵盖工、农、医、现代服务等多种学科门类,高职高专、普高教育与职业培训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设有应用化工、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护理、旅游管理等11个大专专业、4个技师专业和30多个高技专业以及7个中专类专业。
学院聘有一批省内外高校知名教授学者、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以培养“专业+外语+技能”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生产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建有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室80余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100多万元,馆藏图书21万余册。
学院把学生就业作为事业成败的根本所在,注重加强校企联合,实施“订单教育”,先后与省内外近百家大、中型企业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和 “中国东西部学校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中共枣庄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枣庄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枣庄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枣庄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批。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志愿确定专业的原则,首先从报考我院的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录满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不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此类推。若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本人。
枣庄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枣庄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枣庄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
各专业:5000元/年(其中畜牧兽医、物流管理、涉外旅游、旅游管理专业:4800元/年)
住宿费:6人间 800元/年人
8人间 600元/年人
第十七条 退学学生的学费问题,遵照鲁政发[2000]68号文规定执行。
枣庄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