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简章

摘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为适应全国建材行业企业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于200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原国家建材局直属的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校为主体组建成立的公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为适应全国建材行业企业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于200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原国家建材局直属的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校为主体组建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省首批8所高职院校之一。目前,在校学生10000余人,招生专业48个,占地面积720余亩。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单独招生
我院于2008年7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成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的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推进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高职人才的办法,经我院申请,教育部同意,我院2010年进行部分高职招生计划的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目前,教育部仅批准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中的部分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单独招生计划只占学院总招生计划的5%左右。
单独招生,是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生报名、审查、出题、考试、阅卷,学院按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所录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所录的考生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
招生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四川省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生源所在县、区已报名且取得2010年高考资格,获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作为面试时成绩确定的依据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4)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方向以外有突出特长。
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3.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1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
4.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毕业中学签署意见的《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5)报名考试费暂定每生8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语文、数学各占70分,英语6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升学考试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按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和特长等。考生本人申请报名参加特长组面试或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录 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
3.学院在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及专业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参照当年全省高考录取的大概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剩计划用于专业自愿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考生需到学院签订承诺书和交部分学费,学院然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6.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4.本工作方案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时间安排
考虑因文化考试时间需尽可能和其它院校一致,避免考生几头考试带来重复录取的问题,以下工作时间为暂定时间(请注意我院招生网上的确切时间安排通知):
1.2010年4月19日前,招生宣传;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2010年4月20~21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0年4月22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4.2010年4月26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发准考证。
5.2010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8:00面试。
6.2010年5月1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
7.2010年5月12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0年5月13日~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9.2010年5月15-16日,拟录学生必须到学院签承诺书及交部分学费,逾期不来办理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10.2010年5月20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和我院录取的其他高考考生同一时间来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
咨询电话:0816-2202113 2202104
学院网址:
招生处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