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州民族师范学校2024招生简章
四川省威州民族师范学校系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创办于1940年,为体现当时创导的“村乡教育救国论”而命名为威州乡村师范学校;1950年更名为川西威州师范学校,1953年又随省建制的改变再更名为四川省威州师范学校。1993年8月,经上级批准启用现校名。1999年8月,威州人民政府决定将阿坝州教师进修学校并入,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种功能”。2000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2003年9月,威州人民政府决定作为全州唯一一所师范学校予以保留。
招生计划:
五年制专科
69007 小学教育 五年 初中应届毕业生 60
69007 学前教育 五年 初中应届毕业生 70
69007 美术教育 五年 初中应届毕业生 40
69007 音乐教育 五年 初中应届毕业生 40
中专
1.高中起点
学校代码 专业 学制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数
9855 学前教育 二年 高中毕业生 40
2.初中起点
学校代码 专业 学制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数
69007 学前教育 三年 初中毕业生 40
69007 美术绘画 三年 初中毕业生 80
69007 音乐 三年 初中毕业生 80
69007 播音与节目主持 三年 初中毕业生 60
报名、考试及录取
凡报考以上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按时到各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中专的学生,由州招办审核录取;报考五年制专科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按照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程序统一进行录取;报考艺术类的考生,还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p#分页标题#e#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的规定,报读初中毕业起点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二年制学前教育符合我校招收条件的考生也可直接到我校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读:
(1)有违法记录被公安机关处罚者;(2)被中学开除学籍者;(3)有纹身者;(4)有传染病者、癔病者。
毕业生待遇
1.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联合办学的五年制专科专业学生在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阿坝师范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2.二年制高中起点的中专专业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中等专业毕业证书。
3.三年制中专专业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我校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同时,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音乐专业、美术绘画专业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可升入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4.两种学制的中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对口高职考试或高职单招考试升入高职院校对口专业。
以上三种学制毕业生均可直接进入人才市场竞聘相关工作岗位
2005年11月,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办学水平评估专家组一行,对我校进行了小教专业专科办学水平评估,并认定我校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办学水平“良好”,达到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办学水平的要求,成功提升了办学层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精神,在威师校就读期间所有学生免除学费。
(二)住宿费:1000元/年、人。
注:此收费标准为威师校就读期间标准,五年制学生转录升入接收高校后按照接收高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待遇
(一)困难学生补助
1.所有学生如家庭贫困属实,一、二年级可申请享受2000元/年、人的国家助学金;三年级可申请享受1000元/年、人的国家助学金。
2.学校专门设立了贫困学生补助基金,按全校学生的一定比例,发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如家庭贫困属实,在校遵守纪律,学习刻苦认真且有进步,均可以申请享受此项困难补助。
3.学生在校就餐可以享受每月免餐一次。
(二)奖学金:在校表现突出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竞考,获取一等1500元,二等1300元,三等1100元等奖学金;对于成绩有进步的同学还可发给一等4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的学习成绩进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