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2024年全年秘书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50天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丽人社[2016]005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部属在丽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 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统一安排,2020年将继续开展部分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核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职业、等级范围
  初、中、高级工:汽 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车工、焊工、维修电工、营林工、园林绿 化工、收银员、消毒员、药剂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 员、客房服务员、服装制作工、茶艺师、茶叶加工工、机务员、线务员、农产品经济人、育婴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保洁员、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
  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钳工、车工、焊工、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管理师。
  高级技师: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
  全国全省统考工种:秘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员)师、公关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 理师、公共营养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师。上述工种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公告。
  二、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各等级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一)初级工(五级):
  1.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本工种学徒期满;
  3.经正规初级工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初级工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
  (三)高级工(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技工、职业中等学校毕业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从事本职业工作并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
  5.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中级工后经正规高级工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
  (四)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满12年以上并获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正规高级工培训,取得结年业证书的;
  3.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0以上;
  4.在本职业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省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一类竞赛中获得前十名,二类竞赛中获得前五名;
  5.从事本职业工作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五)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3.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5.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5.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7年或累计19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者.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经高级 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3、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时者.
  4、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从事本职业一线生产(经营)工作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7年或累计19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3、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4、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从事本职业一线生产(经营)工作者.
  全国全省统考工种、报名条件、开考等级及考试方法等请登录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网址:。
  三、组织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和有关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培训机构报名(名单附后),初审材料需经办人签字确认,初审合格后汇总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全国全省统考专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50天。
  四、考核时间安排
  2020年全国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17、18日和9月21日。
  其它等级和工种将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核合格后,组织统一培训和鉴定考核。有关培训、鉴定考核事项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特种作业上岗证、专业工龄确认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二份;
  申报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下列材料:
  1.《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一式十份(A3);
  2.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审核);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上述表格可登录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
  联系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1225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220958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