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待遇_资助政策如何

摘要:我们学校是比较在意学生的就业的,学生的就业如何,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我们学校的教育质量的如何,所以我们每年对学生的就业方面是非常的看重的。

我们学校是比较在意学生的就业的,学生的就业如何,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我们学校的教育质量的如何,所以我们每年对学生的就业方面是非常的看重的,如果就业不好,那么我们就会反思我们自己的原因,如果就业好,那么我们就需要总结为什么好,下一次用到这样的方法,我们学校在多年的教育中就是如此,就是为了能够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就业发展的前景,让学生在未来能够成长的更加的优秀。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毕业待遇

凡我校学生,读满两年,第三年学校可推荐(也可自己联系)到全国各大企业、公司进行顶岗实习;完清第三学年顶岗实习相关手续,可推荐就业。修完相关专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好、技能考核合格,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和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待遇。我校与四川建院、四川师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星航空旅游专修学院等校开展了联合办学,相关专业所学科目考试合格后,由学院颁发大专文凭,并到对口企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去向

我校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主要在云南、贵州、重庆、北京、西藏、新疆、上海、珠三角、长三角等大企业、大公司实习就业。部分学生走出国门赴埃及、缅甸、越南、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实习、就业。

优惠政策

1.特长生(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比赛三等奖以上;参加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表演等获得乡镇二等奖以上;其它获奖等)报读我校,优先录取,优先享受助学金。

2.符合我校“实验班”等要求的学生可优先享受助学金,前30名享受免除书费、住宿费等。

3.部分学生(20 %)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生:古蔺、叙永籍学生无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生,国家扶贫专项资金补助2000元/年/生,生活补助1000元/年/生,还可以在当地扶贫部门申请“雨露计划”资助金1500元/年/生,直到毕业。

4.校级助学金:200-1000元/年/生;校级奖学金:200-500元/年/生;校友基金:3000元/年/生(资助毕业生创业及贫困学生深造等)。5.其它奖励:各种技能之星、学习之星、校园之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