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是怒江州唯一的一所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承担怒江州小学、幼儿教师、医护、财会、农林牧、水电、机电等初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各类在职人员的学历提高和继续教育、各种职前职中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占地170亩,校舍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藏书量64000册,建有各专业实验室12个,计算机教室7个,可正常运行的计算机有320台。多媒体、双向视频类教室三个,语音室、心理实验室各一个。全校教职工163人,其中专任教师114人。其中高级讲师42人、讲师41人、初职31人、行政管理14人、工勤及教辅人员35人。目前,学校开设有初等教育(文、理)、卫生保健、护理、音乐、旅游、英语、体育、幼师、音乐、供用电等1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84人(其中五年制大专802人、中专582人),成人在籍学生907人,全校在校生2291人。
校坚持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加强职业技术训练,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追求办学高质量,科学规范的管理,以培养“技能型、技术型、管理型、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市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把“学做人”和“强技能”作为职业学校的办学原则,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实施“双证”制度,学生在毕业前可以获得本专业和其它专业的各种职业资格证,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使毕业生能顺利就业,胜任岗位,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树立“立足农村、服务经济、为农育才、助农致富”的办学思想。围绕怒江州实施“三大战略”的构思,因地制宜地调整专业设置,在大力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的优势及资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实施“自主合作”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联合办学、校企合作、产教结合、长短结合以及订单式培养的办学模式,先后与多家企业和人才市场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妥善解决了毕业生实习及就业问题,拓宽办学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领导广开办学思想,与云南省财贸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设立了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怒江分校,西南林学院成教院怒江分院,大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怒江分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怒江分校,怒江教育培训中心,怒江人才培训中心,省“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每年为怒江州培训转移劳动力200人次。形成了全日制中等、高等学历教育,函授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各类中短期在职培训并举的多格局、多层次的办学模式。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族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共同努力,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团省委授予“省级五四红旗团委”、被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授予“文明学校”、被州委、泸水县委授予“文明单位”、全州“广场文艺活动”先进单位。被州总工会评为“优秀职工之家”;“优秀妇女工作委员会”。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士三个专业被省卫生厅评估为合格专业; 2005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部)级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被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被泸水县授予“平安校园”。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将不懈努力,以“学生为本”,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市场,取各校之长,创自己特色,立足本州实际,努力开拓进取,以一流的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招生专业计划表
层次
学制
招生数
学校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人数
办学模式
备注
中专
三年
520
530570
100100
护理
150
2+1
免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100300
农村医学
100
2+1
160100
学前教育
50
2+1
120200
会计电算化
50
2+1
031800
供用电技术
50
2+1
031000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50
2+1
0415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50
2+1
082500
汽车运用与维修
20
2+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p#分页标题#e#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原则上为一、二年级全日制涉农专业在校生及非涉农专业在校生的10%。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阶段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有志青年。
报名提交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8张
联系方式
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学校地址: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