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2024招生简章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系泸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全国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泸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泸州旅游学校,是四川省指定的“9+3”免费教育学校。2012年12月31日泸州市树风职业高级中学校(泸州市第一所国家重点职校)与泸州财经学校(泸州市老牌中专)强强联合,合并组建成立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于2012年12月由树风职高和泸州财经校强强联合的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拉开了市教育局给我校提出的“示范泸州、领先全省、知名全国” 办学目标的序幕,通过三年的努力,建成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在发挥示范建设作用的征途中,新校区如火如荼建设,于2020年春期整体搬迁入驻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泸州市医教园区(教科城),占地230余亩,总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备先进的与企业接轨的实训实作室和配套齐全的校内实训车间、标准的田径运动场、风雨操场、公寓式学生宿舍、标准的学生食堂、现代化的多功能活动中心等一流的教学设施。
五年全日制大专报名、录取办法
1、报名录取办法:①参加当年的中考,在当地就读的学校或户口薄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志愿;②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
2、空乘、机场运行专业要求身高分别在174cm和163cm以上;
3、空中乘务、机场运行、航空物流、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需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俱佳;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C字表)表上不低0.7,无色盲、色弱、斜视;口齿清楚,英语口语和普通话交流基础较好。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我校免费和奖助学金政策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执行国家公办学校三年免学费政策。
(2)按国家规定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立奖学金和实施勤工俭学工程。
收费:我校是公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公办学校中职免学费就读。只收取住宿费和书本费,书本费:预收400元/年(按实结算);住宿费:600元/期(最终按物价局审核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