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学位授予权什么意思
无学位授予权是指办学单位没有授予学位的资格。
学位授予权简称学位授权,特指经批准获得的向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的资格和权力。学位授权的来源在世界各国不一,主要有由国家授予,由大学授予,由地方政府授予等,还有一种情况是通过某种公认的形式,如大学协会或其它形式的大学评议组织等进行评价、审定和认可。我国学位授予权1985年以前由国务院批准,其后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
补充材料: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