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重庆市铁路学校学生在宿舍的人生安全、财务安全。学校对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作了如下规定,希望我校的学生能够自觉的执行和学校职工能进行有效的监督,配合学校的工作~
一、严格“门禁制度”,公寓大门白天正常情况下始终处于关闭状态,严禁外人进入,学生上课期间进入宿舍必须出据请假条,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公寓大门。
二、养成日常锁门习惯,否则发生财物丢失,学校不予处理。
三、对因病需要休养的学生,进入宿舍后,原则上不允许离开公寓大门;其他原因需进入宿舍取东西的需持班主任说明后,方可进入,滞留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四、按规定,学生贵重物品(价值超过500元)必须随身携带,现金持有的不得超过100元,否则,丢失后学校不予处理。
五、坚持做到人走灯熄、电关、门锁。
六、因使用大功率电器,且人走不拔下电源造成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者按事故损失的2.5倍处罚本人。
七、严禁将校外同学、社会人员带入宿舍休息、滞留、过夜,否则,发生校园失窃案件,以嫌疑人身份调查本人。
八、严禁在宿舍内打篮球、吸烟,因此造成的纠纷和斗殴,将严纠肇事者责任。
九、建立群防机制,凡有偷盗嫌疑的学生,任何学生一经发现都可以向宿管、班主任、值班老师举报,如情况属实,奖检举人20元。
十、严厉打击学生中的盗窃行为。凡发现偷盗行为的学生,因触犯刑法(盗窃罪)原则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校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