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我省是科教资源大省,每年培养和输送大量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滞后,职普发展不平衡,群众认可度不高,人才培养模式没有体现出职教特色,职教体系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要求,教育质量不能充分满足行业企业岗位需要等诸多问题。
必须站在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抓好创新型、技能型两类人才培养,才能迎接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我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人才支撑,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进步需要。根据省领导指示,现就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统筹规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强化政府统筹职责。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强化市(州)人民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职责,结合两类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配置两类高中教育资源,包括校点、师资、基本办学条件、管理力度及经费项目投入等。
2、巩固提高中职发展水平。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筹招生制度和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和招生规模。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
3、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市(州)政府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布局调整完善区域内职业院校布局。鼓励产业经济发达地区做好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积极规范和扶持民办中职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通过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以兼并、托管、合作、整合等形式,做强、做精、做特一批中职学校,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更加合理。
4、持续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实施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支持一批中等职业学校推进改革创新,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信息技术应用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各市(州)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5、探索普职融通发展模式。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二、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6、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加强职业精神培育,推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
7、增强专业吸引力。围绕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和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引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匹配度。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加强专业设置政策引导,推动区域内职业学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职业院校应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精准契合市场需求,增强专业吸引力。实施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的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点。
#p#分页标题#e#8、全面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模式。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教学、顶岗实习、岗位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教学评价。
9、打造具有职教特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落实《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足额配备专任教师。中职学校可以实行定编不定人的管理方式,在编制总数10%内聘用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加大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力度。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务(职称)评价机制,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鼓励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有一大批行业企业认可的领军人才。
10、推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大力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推进中职学校“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推进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推广数字化、虚拟仿真与增强现实等技术在实训设施设备建设中的应用,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缩小学校教学环境与企业工作环境之间的距离,促进工学深度结合。加快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推动优质信息资源跨区域远程共享,提升边远、贫困以及农村地区职业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11、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主动对接东部支援省(市),搭建“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好东西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鼓励省内优质中职学校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中职学校建立对口帮扶。扶持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农牧业等特色优势专业,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和职业教育与当地产业升级和脱贫致富契合度不高等问题。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帮扶力度。深入推进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探索实施“9+5”免费教育试点。
三、畅通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通道,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2、推动中高职衔接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稳步扩大五年一贯制、对口高职招生规模,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规模,提高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
13、推动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中高职教育学制衔接改革,开展“3+2”“3+3”分段贯通培养试点,建立健全分段贯通培养模式、转段升学方式、教学组织、学籍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规范管理制度。推动中高职教育专业衔接改革,制定省级中高职教育衔接专业目录,研究确定衔接改革试点专业,开发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中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衔接,科学确定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类型、规格及目标定位。推动中高职教育课程衔接改革,制订衔接改革试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衔接改革试点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组织实施衔接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标准及配套教材开发,逐步推广应用,建立层次分明、衔接贯通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标准体系。推动中高职教育教学过程衔接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系统设计教学组织方式,探索“订单培养”“现代学徒”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p#分页标题#e#14、建立健全中高职院校合作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职业院校校际合作模式,通过组建职教集团、联盟、协议、托管等形式,建立与中高职教育衔接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校际合作模式、运行机制,落实分段人才培养任务,推进合作院校在招生考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培训等方面资源共享。建立教师联合教研制度,鼓励试点院校建立“定期研讨、专项培训、常态沟通”的教师联合教研工作机制。通过中高职院校教师合作开展专业课程建设、优质课观摩、评课说课等教研活动,以及共同组织实施企业顶岗实践、提升进修、科研教改等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15、加快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以增强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为目的,围绕四川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需求,通过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重点示范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我省本科高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校。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四、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6、加强组织领导。市(州)政府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加强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职业院校要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
17、完善支持政策。市、县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业教育布局、规模和结构与区域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适应,同步规划,同步发展,适度超前。将职业院校建设用地纳入地方年度用地计划,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建设用地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完善财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公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18、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职业教育宣传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发展成果、展示职业学校学生精神风貌和技能才艺。完善职业教育先进表彰奖励制度。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