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_办学实力
我常常告诉我的学生,我们要学会善待自己的时光,人生匆匆,转瞬即逝,我们要在自己最宝贵的年华里面默默的努力,不辜负自己的青春,不辜负自己的年华,我们不要给自己背负太多的累赘,我们要适当的放弃那些负担,选择轻装上阵,这样我们才能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地方,我们要勇敢向前,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我们都要获得成长,我们的未来才有所期待。
学校简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特色优势明显,社会认可度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目前,我院已成为一所万人学院。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我院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
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占地面积309亩,现有教师数6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共设置了35个高职专业,涵盖了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房地产、资源开发与测绘等专业大类。学院下设“五院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学前教育管理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与基础教学部。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