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概况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省广播电视局,与教育厅共管。是省内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普通高校,国有公办。
学院坐落在泉城济南,占地面积近千亩,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设有中国传媒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分院,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行政楼、艺体馆、食堂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拥有能够进行现场直播的演播中心和省内唯一的有线电视专业实验室;有先进的校园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以国家有线电视网为依托的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展示出传统文化理念与现代人文精神相互融合的校园特色,学院开设的主持与播音、有线电视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命名为“优秀示范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严格管理、严谨治学”的办学方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锻炼并重,以素质教育、能力培养为根本,广泛开展有针对性地专业技能训练,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广播电视第一线的专业技术骨干。
学院现有信息工程、影视艺术、大众传播、播音主持、传媒工程五个教学系和一个实训中心,开设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有线电视工程等20余个专业.学院设有实训中心及遍布全省的60余个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和实训提供优越条件。教学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的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片弥补了国内空白,播出后深受观众好评。
学院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为我省文化传媒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专业设置设有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影视表演、编导、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理工类专业: 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p#分页标题#e#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